【2014.02.13聯合晚報】
考選部表示為兼顧警察機關的值勤需求,並回應社會期待,考選部原先規畫將警察特考和一般警察特考的體適能測驗中跑走項目的合格標準,男女都以1200公尺距離來計算,本報報導標準修改後將不利女性考生,有「技術性」刷掉女性考生之疑,昨日召開的審查小組討論後認為,跑走測驗仍有疑義,不應匆促修改,繞了一大圈,今日院會最後通過跑走項目維持現行標準,並在今年開始實施。
警察特考3月11日即將受理報名,考選部原本打算在體能測驗項目中改考立定跳遠,另外男女跑走項目都以1200公尺為標準,另外,男女身高標準也打算下修3公分,消息一出,引起社會各界討論,質疑聲不斷。
據了解,考試院前日召開小組審查會決議,體能測驗跑走項目維持男性應考人跑走1600公尺494秒以內合格、女性應考人跑走800公尺280秒以內合格。至於現行的仰臥起坐及引體向上,修正為立定跳遠,另外,因考量警察從事第一線外勤工作,時常需與歹徒接觸,「握力」為使用警械即逮捕必備能力,因此在體格檢查將加測握力30公斤。
另外,男女身高標準下修3公分一案,考試院審查會沒通過,警察特考與一般警察特考的身高門檻,決定維持現行標準,也就是男性身高165公分、女性160公分。
至於應試科目部分,考試院表示考量與警察人員同等別同類別考試題型之平衡性,將警察特考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類別部分科目及一般警察特考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科目題型改為混合式題型,兼顧試題廣度與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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