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3中央社】
考選部擬修正,一般警察特考體能測驗項目改考立定跳遠、1200公尺跑走;男女身高標準也要下修;但考試院仍有疑慮。
考試院會今天討論考選部提案,其中,一般警察人員特考體能測驗,考選部擬由現行的仰臥起坐及引體向上,修正為「立定跳遠」。
考選部是考量外勤員警執勤常遭遇危險情況,需有良好瞬發力應變,並比照警大、警專入學考試體能測驗合格標準修正。
另外,體能測驗跑走項目,考選部擬由現行男性應考人跑走1600公尺494秒以內合格、女性應考人跑走800公尺280秒以內合格;修正為男性應考人跑走1200公尺5分50秒以內合格,女性應考人跑走1200公尺6分20秒以內合格。
考選部說,這是參照海巡特考、國安情報人員特考,這些考試都採用1200公尺跑走測驗,且工作性質與警察相似。
另外,現行規定,警察特考與一般警察特考,男性身高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體格檢查不合格;考選部也擬修訂為男性不及162公分、女性157公分不合格;等於是,男女身高限制都下修3公分。
具原住民身分的考生,身高標準不變,仍維持男性158公分、女性155公分。
考選部說,這是參考日本警察身高標準(男160公分、女154公分)與日本平均身高的關係,以及其他東南亞國家警察身高,降低體格檢查身高限制。
不過,考試院會今天討論相關案件,考試委員對此提案仍有意見,認為警察雙軌分流才是討論主體,決定保留下次院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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